关于调整2018年度职工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通知
根据2018年6月20日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马人社秘〔2018〕156号)文件规定,我市各企事业单位职工将全面调整2018年度职工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从2018年7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由原来的缴费基数3064元调整为最新的缴费基数3396.35元。(注:每年最新缴费基数是按2017年度安徽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660.58元乘以60%而得来。这也是安徽省社会保险最低申报缴纳标准,个人缴费基数低于3396.35的按照最低标准申报缴纳。)
即从今年7月1日起每人每月合计缴费为:1355.75元。其中:
1)个人部分缴费数为:最新缴费基数 3396.35元乘以五项保险费率(个人承担部分)10.5% 等于356.62元,比上年度每人每月增加34.90元,年度增加419.76元。
2)单位部分缴费数为:最新缴费基数3396.35元乘以五项保险费率(单位承担部分)29.3% 等于995.13元,再加上职工大病救助4元/人.月,共计999.13元,比上年度每人每月增加97.38元,年度增加1168.56元。
社会保险基数调整说句最实在的意味着企业的负担又加重了,而对于个人来说拿到手的工资又少了一些。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随着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变化而不断地调整,集团财务部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及时做好社会保险代扣代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