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上调

时间:2018-09-06 09:18:00 点击: 【字体: 收藏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个税起征点从每月3500元调整至5000元。以后像子女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也可提前扣除免征税。新个税法于201911日起施行,不过从今年101日起,就将提前使用新起征点和税率。

对个人来说,在新个税法情况下究竟能减负多少?举了一个例子:假如某人月工资收入15000元,仅考虑起征点这一项,按修改前算法他每月需要交个税1870元。具体计算办法是,15000元的收入扣除起征点3500元,之后乘以适用税率25%,再减去速算扣除数1005元,最后应交税1870元。如按修改后的税法计算,则只需要交税790元,计算公式为月收入15000元扣除起征点5000元,之后乘以对应税率10%,减去速算扣除数210元,最后是790元。现行税法和修改后的税法计算相比较,每月少交税1080元,税负减轻58%。如果再考虑其他扣除项目,以及此次新增加的专项附加扣除,税负还会进一步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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